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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乎所有知名企業的執行長,都強調過速度的重要性。

 

微軟創辦人比爾‧蓋茲說:「如果微軟不能對市場變化快速反應, 那麼微軟就離倒閉只有十八個月。

 

奇異電氣前執行長傑克‧威爾許經常問員工:過去三年你的競爭對手 做了什麼?與此同期你做了什麼?他們今後可能會怎樣打擊你? 你計畫怎樣來反擊?

 

麥克‧戴爾說得更狠:「在這個行業裡其實只有兩種人, 行動快的人和死人。

 

不是我們危言聳聽,唯恐天下不亂,在商場上, 速度絕對是克敵制勝的一項利器。文斯‧蒲善提的《更快! 或者被淘汰》告訴我們,在新的競爭法則下, 企業強大的競爭優勢不是來自資金、規模或是品牌知名度, 而是掌握時間優勢、快速的市場反應能力。

 

大家以為科技與速度,只是網路產業才有的優勢嗎? 請看看以下兩個例子:

 

美國汽車大王亨利‧福特在一九○三年成立了汽車公司, 研發一款組裝容易、操作方便的T型車。 當時生產方式是由一個工人負責一輛車, 從採購原物料到組裝完成的生產模式嚴重缺乏速度, 根本無法實現汽車的量化生產。 福特每天不斷思考如何提高汽車的生產速度, 有一天當他路過屠宰場時,看到牛隻屠宰過程中的分工合作, 形成連續的作業流程。 福特將這種有效率的流水作業方式運用到汽車製造上, 將生產作業線引進汽車製造領域,使大量的T型車能夠迅速上市, 打造出福特汽車的世界級企業。

 

西班牙新興服裝品牌Zara,運用速度締造服飾革命。 過去消費者從看到流行服飾展到買到衣服需要半年,但是Zara突 破傳統時尚界的六個月供貨速度,將供應鏈週期縮短為二至三週, 立下時尚界產品創新、設計與上市時間的新典範。Zara的核心理 念是「快,消費者必須立刻買得到」, 包括以最短的時間了解顧客意見、找最接近市場的地方代工, 並且運用快速物流鋪貨,創造了快速供應鏈的核心競爭力。

 

過去對於時間、品質與代價的三角關係, 總是認為想要其中一項多一點,另外兩項就得犧牲一些;然而在快速 時代,科技幫助我們更便捷加速完成工作, 也打破以往三者之間的平衡狀態。 快速應該幫助我們使用更少的時間去做無謂的事情, 讓我們有空從事有意義的生活體驗。想要正面看待快速, 就要認清楚你的絆腳石在哪裡,把自己變成永不爆炸的噴射機, 精確而全速朝向目標前進!

商智文化 編輯部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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