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自101.1.1起「基本工資」調為每月新臺幣18,780元,每小時103元.

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告

中華民國100年9月6日
勞動2字第1000132292號
主  旨:修正「基本工 資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生效。依  據:勞 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。公告事項:修正「基本工資」為每月新臺幣(以下同)一萬八千七百八十元,每小時一百零三元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陳 Eva 老師 的頭像
    陳 Eva 老師

    ├伊法Eva老師筆記本┤一個桃園數學家教老師的成長札記

    陳 Eva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