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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去年去紐約玩的時候,在波士頓遇到的一個女孩,來自中南美洲,喜歡音樂,會在地鐵表演賺取零花,

那天我們進行了語言交換的遊戲,挺好玩的!

    在天下文化的「幸福力」一書中,提到關於葉樹姍的故事,當年葉樹姍因為前夫用她的名字亂開支票,導致負債四千多萬元,而請教名作家李敖,李敖連續罵她幾十次笨蛋,「李敖說,訴訟真正目的在哪裡?

 

     往往對方只要花一點錢買了一張狀紙,就可以告得對方晚上睡不著覺,對他來說就是贏了!只要出庭時,你一哭,對方就贏了。」

「對方真的要告你嗎?他可能知道告不贏,但他真正的目的就是要你不舒服,就算現在判你無罪又怎樣,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,過程中你已經受盡折磨。

 

    多年以後的現在,當初的那場官司的確獲判無罪,但是葉樹姍的前夫卻被對方提告偽造文書等罪,入監服刑時卻因為心肌梗塞離開人世,這件事情在她的心中也留下不可磨滅的遺憾。

 

    關於這個小故事,卻給我很大的啟發,最近生活上一位親戚,因為從事房仲業,卻不小心惹上麻煩事情,不僅所洽談的十億土地案告吹,還為此賠了五百多萬,未料,所任職的房仲公司之老闆要向他提告,告他妨礙名譽,因為他的行為導致公司的名譽損失,有一種屋漏偏逢連夜雨的感覺,讓本來不富裕的生活又添加了雪霜了。

 

    還有另一個朋友,因為路邊停車要切向內向車道,未料後方機車酒駕,迎面撞上了,對方骨折且住院,事後還求償八百多萬,因傷無法工作而請求賠償工作損失。這一樁樁的官司提案,都讓我有無限感慨,我們永遠不知道生活上會遇到甚麼事情,計較的人到處都有,而自己啥時會不小心踩地雷也不一定,但是凡是修己修為,應該有助於問題的改善。

 

    昨天跟朋友聊到關於車禍處理的經驗,那位朋友在年輕氣盛的時候,載著女朋友與一群友人,一車五人正準備回家,後來因為其中一位朋友趕著回家,他好心要送朋友回家,卻因為車速過快,一個拐汪迎面撞上了路邊郵筒等,車子也撞了稀巴爛,還好同行的五人都平安沒事,但這次經驗,沒有人感謝他當初的善念,每個人都責怪他開車開太快,真是「好心給雷親」。

 

     看到朋友氣憤填膺的表情,我心想,「方向盤與加油踏板不就只有你能控制了嗎?速度的快慢也只有你能控制,那其他人的需求接不接受,不也是你自己可以決定的嗎?」

 

     每個人生活上會遇到的事情,往往無法預料,金錢買不到早知道,但是「個性」往往會決定你用甚麼心態去看待這些烏煙瘴氣的鳥事,激動的情緒或者歸因於他人的想法往往無濟於事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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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 Eva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